关于取缔湖南道县李文锁城加盟店的申明
发布时间:
2012-09-03 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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兹有周长河先生于2007年在湖南省道县自愿加盟李文锁城,根据我国《合同法》、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、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法律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按合同约定同时承担向湖南李文锁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李文公司”)缴纳品牌使用费、完成一定进货任务量、符合李文公司制定的统一形象经营要求、缴纳履约保证金等义务。但在合同期间多方面未履行合同约定,鉴于上述严重违约的客观事实,李文公司于2012年多次与之协商,未获得实际效果,现李文公司依法对道县李文锁城连锁分店作摘牌取缔处理。
特此申明!
湖南李文锁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二〇一二年八月